針對境外本澳居民行使稅務權利
稅資交換法案月底完審
【本報消息】立法會一常會首次審議《稅務資訊交換法律制度》,委員會主席關翠杏表示,該法案具有緊急性,必須在今年六月三十日前生效,否則澳門將被列入不能履行自動信息交換的名單內,對澳門社會和金融機構未來運作產生極大影響。一常會對法案內容無太多爭議,料在本月廿七日完成審議。
關注個資保密
會議昨早十時舉行,經濟財政司司長梁維特、財政局長容光亮等出席。《稅務資訊交換法律制度》法案旨在回應經合發展組織的“稅務信息透明與交換全球論壇”提出全球各國最遲於一八年實施和開展自動信息交換要求。
關翠杏表示,委員會對法案內容爭議不大,由於法案牽涉眾多技術、操作性問題,比較複雜,議員的主要關注點是如何確保信息傳輸過程做到保密、法案有否違反個資法,相信政府需要建立系統和配備設備。
三類信息交換
法案是針對持有境外身份的澳門居民,當法律生效後,特區政府將會與一批國家或地區簽署協議,在某些情況下,將這些居民的稅務信息傳送到協議國。稅務信息交換包括三類,即專項信息交換;自動信息交換,目前僅適用於美國,由本澳金融機構向美國稅務部門自動傳送美國公民的稅務訊息;自發信息交換,澳門政府收集、掌握境外居民的稅務狀況,有需要時會將其稅務信息自發傳送給相應國家。
六月底需生效
關翠杏表示,該法律是為與國際標準接軌,中國內地和香港已就相關問題立法,澳門相對滯後。政府解釋原因時提到,澳門屬相對小的稅務管轄區,需要參考大地方、國際標準變化作出調整。
由於該法案具有緊急性,必須在今年六月三十日前生效,因屆時全球論壇將各國家、地區有否就稅務信息交換立法作出評核,一旦澳門未能在此前立法,將被列入不能履行自動信息交換地區的名單內,對金融機構未來的運作產生極大影響。一常會將全力以赴,在本月廿六、廿七日繼續審議法案,直至完成審議才散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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