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屬於法定文物的六國飯店立面,在沒有行政長官批示下大幅消失,被質疑違反《文化遺產保護法》。文化局則回應傳媒:相信有關情況屬於殘舊剝落。傳新澳門協會理事長林宇滔認為,文化局的說法是「顧左右而言他」、「不清不楚」。他問:「文化局是站在保護者的角度?或是純粹一個公務部門被坊間質疑不力時,盡量用一些詞彙掩飾呢?」
文化局須解答多個問題
日前,文化局發出新聞稿指出,二零一四年四月巡查時發現其外部牆體進一步惡化。林宇滔提出,文化局應該向公眾清晰交代,公布過去數年的相片和筆錄等資料。也要解答多個問題,包括:曾否就六國飯店開立卷宗?曾否處罰業權人?無論有否處罰,也要說明原因。根據《文化遺產保護法》,拆除文物的罰款為一百萬至五百萬元,對法人的罰款為二百五十萬至一千五百萬元。
法定文物緣何淪落今日田地?
「法律是很清楚的。為何一個法定文物淪落到今日的田地呢?」林宇滔提出,《文化遺產保護法》在二零一四年三月一日生效,文化局在二零一四年四月發現六國飯店外牆有問題後,為何不是嚴密跟進?根據《文化遺產保護法》,文化局不單有權要求業權人保養法定文物。若對方未能於規定時間內展開或完成相關工程,文化局可強制保養,費用由業權人承擔。
「事件反映相關部門沒有充份履行《文化遺產保護法》的職責。」林宇滔認為,文化局應該重新檢討,不要讓同樣的事情再發生。記者問:那即是自己查自己?廉署應否介入?林宇滔表示,部門本身需要徹查。但是,當公眾認為徹查結果有隱瞞,相關權限部門應該介入。若市民拍攝到拆卸六國飯店的情況,或者知悉相關資訊,可以向相關權限部門檢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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