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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顯娣曾參與個案協查 證人指兩人碰面不超過10次

2017-04-22 01:14


【特訊】終審法院昨日繼續審訊前檢察長何超明所涉及的刑事案件,何超明涉嫌與檢察院前顧問王顯娣合謀虛構工作,詐騙薪酬。證人檢察院司法輔助廳前廳長周友清就王顯娣的工作情況作供。他指,王顯娣曾協助處理過一些司法協助個案,但工作4年間,碰面次數不超過10次。
周友清表示,他和王顯娣初次碰面是在泰國會議上,當時王顯娣還未入職檢察院,而同行的人包括何超明以及一名翻譯。之後王顯娣入職,被安排至司法輔助廳寫字樓上班,與他同一個辦公室工作,但由於未曾見過王顯娣上班打卡,因此並無留意其有否上班。
周友清還指,由於司法輔助廳主要負責個案的協查工作,因此王顯娣亦曾參與過處理當中的一、兩個個案,而在他印象中,他一直認為王顯娣並不是司法輔助廳的職員,王顯娣亦曾宣稱,她的主要工作包括查翻資料和留意報刊內容等。周友清表示,記憶中王顯娣有就處理個案提供過意見並寫過 1份書面報告,但當中王顯娣參與並不多,整個協查程序都主要由司輔廳負責。此外,他又指出,王顯娣2010至2014年第二次入職期間,兩人亦同在獲多利中心16樓工作,但4年間兩人碰面次數不超過10次。
王顯娣在獲多利中心16樓檢察院司法輔助廳中使用過的電腦硬碟,現時已被執法部門扣押。現任資訊處長蕭麗媛作供表示,經調查後,發現當中只有一些包括申請加快辦理簽證、申請休假及外出公幹表等文件,而刪除的文件亦只有一份請病假及事假的報告,並沒有協助追查贓款等司法協助的相關工作文件。辯方則認為,王顯娣可透過外置硬碟或手提電腦,來處理日常工作。

濠江日報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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