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房屋局在最近六十一個家團因其配偶或家團成員配偶強制要求列入家團成員名單內,導致影響造契資格事件,被社會及團體批評搬龍門或彈弓手。議員吳國昌及律師趙崇明認為,房屋局應為上樓家團定一條界線,建議以訂立預約買賣合同時作為界線,以及訂立造契時間表,以免家團人生規劃、家庭權利受造契問題影響。婦聯青年協會副理事長吳子寧則建議,按情況對每個個案作審批。
事件一石擊起千重浪,引來不少準經屋業主、苦主,甚至議員、團體關注。時事節目澳門論壇昨日邀請議員吳國昌、律師趙崇明、何金明、新青協房屋政策關注組召集人陳偉斌、婦聯青年協會副理事長吳子寧作討論。
陳偉斌批評,房屋局在事件中彈弓手或搬龍門,吳國昌則批評,雖然官員依法用權,但新舊官員對法律理解不一,而變為弄權行為。二人認為政府應有一定準則,不能因官員交替而改變準則,要上樓家團承擔其後果。吳國昌續指,獲分配上樓家團成員在申請審批、安排預約買賣合同時已通過審查,由於造契時家團成員發變化,在過程中,造契非由家團可主導,建議以訂立預約買賣合同時作為界線,以及訂立造契時間表。以及完善房屋政策,不要讓市民把經屋作為房屋政策唯一出路。
趙崇明亦指,家團成員配偶有權選擇是否加入成員名單之內,配偶不一定成為家團成員,現在如何將之前已聲明不同意加入家團成員的配偶必需加入呢?他另指出,不能為家團成員增加影響其與家庭成員共同生活的權利,例如結婚後不能與小孩同住、不能請工人?他與陳偉斌認為,不應因為此而影響家團成員人生規劃,趙崇明建議,為上樓成員資格審核定一條界線,而不是永無止境要家團或其成員受審核。何金明亦認為,應劃上一條界線。有出席論壇的市民自稱,是受影響家團,當時按房屋局指引作了分產,房屋局隨後修改條文,又沒有向社會解釋,失去管治威信,批評房屋局做法搬龍門,家團按政府指引去做,最後造不了契,感覺就如中了陷阱,認為政府應主動澄清。不少發言市民批評,經屋造契時間太長,四至六年不等,當中家庭難免出現變化,希望加快造契時間,不要讓成員因此問題而不結婚和拖延人生規劃。但有市民認為,社會應反思經屋政策,以及空置問題,而不是將焦點集中在拖長時間不造契問題上。
在該六十一個個案中,有個案反映是配偶或家團成員配偶因遺產繼承業權問題而影響整個家團造契資格,吳子寧指,部份人僅得三分一至四分一,甚至更少的業權持有,是否擁有若干份額業權就足夠其搬離所居住的經屋單位?建議局方按情況對每個個案作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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