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終審法院續審前檢察長何超明刑事案件。對於何超明聲稱,檢察院前顧問王顯娣有參與歐文龍案追贓工作,曾任廉署助理專員,負責歐文龍追贓的陳錫豪出庭作證,他稱,在與英國政府交涉中,王顯娣並無參與,期間何超明曾指示放棄在英國追贓,令他當時感到困擾,不知從何著手,但指示並未執行,已向英國方面成功追回約 4億元贓款。 另外,負責調查聘用王顯娣案情的廉署調查員作證稱,王顯娣入職前並無法律方面學歷,英語程度 4級,水平一般,歷來共領取特區政府 380多萬薪酬及出差報銷費,而且入職前已多次與何超明乘搭同一航班往內地或外地紀錄。證人稱,王顯娣在任職期間,多天不在澳門而且無任何合理證明文件;在內地公幹,又報銷多張與目的地不符的交通單據;饍食費用中,又含有內地足浴店消費發票。 (林智文 黃偉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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