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何超明涉貪案昨繼續就聘用王顯娣部分聆訊。對於何超明聲稱獲聘檢院顧問的王顯娣當年有參與歐文龍案追贓工作,負責歐文龍追贓的檢察官陳錫豪出庭作證指,王顯娣並無參與,又指何超明曾提出放棄英國追贓。
陳錫豪爆何超明曾指示放棄歐案英國追贓
現任檢察官陳錫豪及檢察長辦公室顧問胡家偉當年負責歐文龍案追贓工作,兩人作供時都表示王顯娣未有參與。陳錫豪又指,在追贓工作接近完成時,何超明曾提出放棄,令他感到奇怪和困擾,但放棄追贓的提議並未有落實,最終順利追回約 4億元贓款。有參與追贓工作的檢察官劉因之出庭作證稱,在完成製作向英國的請求書後再無參與工作,何超明曾說王顯娣將接手後續事務,但她不知王顯娣究竟有否參與工作。
何超明在庭上發言表示,成功追回贓款,是得到王顯娣協助,對於法庭質疑他為何指示撤銷追贓,他本人不評論,又稱千秋功罪由後人評說,而王顯娣至少完成了時任檢察長交付的工作,希望法庭公正裁決。另外,負責調查聘用王顯娣案情的廉署調查員作證稱,王顯娣入職前並無法律方面學歷,英語程度 4級,水平一般,歷來共領取特區政府 380多萬薪津及出差報銷費,而且入職前已多次與何超明乘搭同一航班往內地或外地紀錄。證人稱,王顯娣在任職期間,多天不在澳門而且無任何合理證明文件;在內地公幹,又報銷多張與目的地不符的交通單據;饍食費用中,又含有內地足浴店消費發票。
終審法院定出本月27日聽取行為證人證詞,5月11、12日結案陳詞。何超明及辯方律師則申請增加行為證人的聽證時間,並將結案陳詞日子推後。終審法院院長岑浩輝表示,關於此點主案法官在本月20日已決定不批准,對於律師再次提出日期更改要求,合議庭維持主案法官不予批准的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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