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靜儀倡辯立即開社屋申請
冀未興建先申請早知悉數量戶型需求
【本報消息】議員李靜儀向立法會提出辯論動議,辯題為“政府應立即開展社會房屋申請”。
李靜儀的辯論動議理由陳述提到,樓價貴,公屋成為居民安居的主要期盼,政府應全力推進公屋的供應和規劃,興建有期。但政府以無地無樓為由,自一三年最近一次啟動社屋和經屋申請後,至今未見重開申請。儘管行政長官崔世安日前表示將於任內重開申請,但對於面臨住屋困難的家庭而言實在太過遙遠,尤其是用以支援低收入家庭的社會房屋。
支援低收入家庭
近年由於租金飆升,低收入人士往往需要用大部分的收入去負擔高昂的房租,他們若能夠申請並入住社屋,才能減輕住屋壓力,政府必須正視及回應有關訴求。
早年,由於社屋供應不足,為解燃眉之急,政府推出社屋輪候家團住屋臨時補助發放計劃,協助輪候家團減輕住屋負擔;因此,若政府一直不開放社屋申請,一些有經濟困難的家庭,不但無法申請和入住社屋,更無法得到相關補助支援。
另外,政府現時採取“有屋才開隊”的做法,由於申請間隔時間長,每次重開申請,都會出現“萬人空巷”的情況,吸引大量居民申請,房屋局根本無辦法快速處理如此大的申請量。導致社屋單位雖已建成,但仍然要等待開隊接受申請及審查程序,耗時極長,甚至等兩三年仍未完成,不但費時失事,更出現“有屋難入”現象;同時,申請人在輪候期間仍要繼續承擔租金壓力,政府要繼續向等候上樓的申請者發放住屋資助,簡直是“三輸”之局。更何況,先興建再接受申請,政府事前未必能夠掌握社會對社屋的數量和戶型需求,容易出現資源錯配。
設申請恆常機制
社會一直要求,當局能落實社會房屋恆常性申請的安排,讓需要社屋支援的低收入家庭能夠隨時提交申請,以盡量縮減當局行政時間,以達至支援經濟薄弱家庭的政策初衷。政府已表示考慮設立社屋申請恆常機制,但在完成修訂法律之前,恆常申請仍未能落實,無法預計需要等待多久。為此,當局有必要立即開展社會房屋的申請;一來銜接社屋申請恆常機制;二來可讓當局及早知悉社會對社屋的數量和戶型需求;三來可及時扶助低收入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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