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被指背信圖利不起訴
【香港中通社廿七日消息】台灣地區前領導人馬英九遭控在擔任台北市長時,規劃貓空纜車涉犯背信與圖利罪;台北地檢署偵辦後,認為馬英九犯罪嫌疑不足,今日予以不起訴處分。本案不起訴後,台北地檢署目前偵辦馬英九的八大不法案件中,剩下六案未簽結。
查無積極證據
此案的告發人為當時“台灣團結聯盟”民代黃適卓,與台北市議員莊瑞雄、劉耀仁等人,於二○○七年七月指控,貓空纜車在同年七月四日啟用後的廿二天中,就故障逾一百一十三次,而且在還未驗收的狀況下就營運載客;興建貓空纜車也未考慮到台灣濕熱氣候問題,導致貓纜車廂悶熱難耐,且頻遭電殛,故障連連。告發人認為,馬英九負責規劃與發包貓纜建設的過程太過草率,恐涉嫌背信、圖利等罪。
告發人當時告發馬英九的內容還有,馬英九以新台幣七百一十六萬元委託台灣世曦公司為其PCM專業經營管理顧問公司,竟尚未驗收貓纜也尚未付清工程餘款,更未與法國POMA公司簽訂維修保固計劃,導致貓纜營運屢屢故障又求助無門。
台北地檢署指出,告發人經傳喚均未到庭,也未提出馬英九或相關公務員有何貪瀆不法的積極證據,提供檢方調查審認,而且也查無其他積極證據支持認定馬英九涉犯背信或圖利罪,馬英九犯罪嫌疑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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