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司:各部門應正確行使公職法
【本報消息】文化局涉嫌違規請人事件,時任領導層被提起紀律程序,按規定被提起紀律調查的官員,需由行政長官批示的預審員跟進調查程序,一般還需跨司處理。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回應指出,會尊重社文司的安排,但現時未收到相關要求,表示祇要符合調查員資格即可,“唔一定”由其處理;又稱相信祇要部門正確執行是不會出現問題。
對有意見指現時各政府部門各自解讀招聘人員的法律,讓中央招聘形同虛設。陳海帆昨出席公開活動時受訪稱,兩者不可混為一談,“以取得勞務方式”聘請人員是用作外判服務,廉署都曾數次勸喻和正確演繹如何執行相關制度,相信祇要部門正確執行是不會出現問題。若有部門無正確解讀相關制度,也不可說中央招聘是無效。指出各部門在應用“公職法”時有不明白的地方,或須清晰理解可向公職局查詢,但因應各部門擁有各自的招聘權利,公職局是不適合作出判斷是否用某種合同招聘,認為部門應正確理解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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