憂請人變相要照顧返轉頭 僱主無保障
居民:家傭懷孕點照顧老幼?
【本報消息】本澳近日再次發生外僱棄嬰事件,《澳門論壇》昨日討論本澳對外僱的情緒支援是否足夠及外勞制度。民衆建澳副主席陳德勝表示,反對外勞使用旅客身份入澳後經中介轉工,指會影響到澳門治安及家傭質素,外勞制度必須規管。亦有市民質疑若家傭懷孕如何保障僱主和提供支援。
《澳門論壇》昨日上午十一時在黑沙環公園舉行,民衆建澳副主席陳德勝、家傭僱主聯會會長歐陽強、印尼海外工人代表Erik、善牧中心副主任黎彩燕及明愛總幹事潘志明就家僱問題討論。
規管旅客身份搵工
陳德勝表示,雖然近年在紀錄上只有八宗同類事件,但相信有不少因未牽涉刑事,事主自行處理。他強調家傭市場一定要規管,反對外勞使用旅遊身份入澳後經中介搵工,影響澳門治安以及家僱質素。
Erik稱,過去十年共收到十九宗類似求助個案,認為早前的棄嬰事件可能因雙方缺乏足夠的性知識及避孕知識,屬個別個案。她表示很多家傭都希望留宿,但可能因僱主礙於居住環境有限而未能提供住宿,認為五百元住宿津貼不足夠。
情感支援力度不足
黎彩燕對事件表示可惜及遺憾,認為外地僱傭需要是很大的情感支援,雖然本澳有自發性的外僱團體協助,但不是所有東南亞國籍的勞工都能兼顧,指社會對有關方面的宣傳及支援力度不足。
歐陽強表示,去年收到六、七宗僱主因家傭懷孕求助個案,希望政府研究家傭全面留宿問題。家傭外宿居住環境差,男女同住會提高懷孕和高傳染性疾病傳播的機會。
全面檢視外僱制度
潘志明表示,是次事件引起外僱及本地居民關注,去年就有四宗涉及懷孕生育個案,其中兩宗因逾期居留被遣返回國。外僱懷有小朋友,在工作上難以配合,政府應全面檢視外僱工作,在接納及培訓上加以調整,重新定位。
另有市民指出,聘請工人的主要原因是為了照顧家中老幼,質疑若家傭懷孕如何保障僱主,表示“冇理由請個人返嚟要照顧返佢轉頭”。亦有市民認為本澳外僱制度有很大改善空間,包括輸入制度和宣傳教育。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