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安徽省原副省長楊振超受賄、貪污及濫用職權案一審宣判,楊振超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受賄和貪污違法所得,分別上繳國庫和返還相關單位。 法院審理查明,楊振超於 2008年至 2016年間,利用職務之便謀取利益,收受折合逾 8,000萬元人民幣,非法佔有公共財物合共逾 115萬元人民幣,濫用職權致使國家和人民利益受損逾 9億元。 法院指出,楊振超如實供述罪行,主動交代辦案機關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賄事實,具有檢舉他人犯罪行為,並認罪、悔罪,所得贓款、贓物亦已全部追繳,依法從輕處罰。 (鄭裕華 黃偉鴻)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