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國家漁業船舶檢驗局簽合作協定
海事局承認澳漁船內地檢驗
【本報消息】有遠洋漁船船主希望海事及水務局能將漁船“大檢”時間,由每四年一次,改為每五年一次,減輕維修費負擔。海事及水務局指出,為減少漁民因漁船重複檢驗而增加的成本,局方與國家漁業船舶檢驗局早前簽署合作協定。未來,本澳漁船只要由內地具資格機構檢驗,可同時獲得本澳及內地承認,令漁船安全檢驗更加便捷、高效。
船主冀五年檢省成本
遠洋漁船船主梁先生表示,休漁期不斷延長,希望海事及水務局能將現時漁船“大檢”時間,由每四年一次,改為每五年一次。稱以遠洋漁船為例,大檢前通常維修費便高達十萬元人民幣,“皮費”十分重。
海事及水務局指出,漁船出海作業須面對複雜多變的氣象環境。為確保安全,漁民有責任定期保養及維修漁船,確保時刻處於適合航行和安全作業狀態。局方作為本澳漁船登記管理和海上安全監管部門,一直致力與漁民共同保障漁船安全作業目標。
局方指出,本澳漁船除每年常規安全檢查外,也須定期入塢檢驗船底水密情況;在參考內地每五年進行兩次入塢檢驗船底基礎上,經考慮漁船實際安全情況和漁民經營環境等因素後,推行每四年一次船底檢驗制度,檢驗費用一般不會超過五百元,特區政府在二○○七年至二○一七年間,均豁免漁船年度准照續期手續費。
基金收回三千八百萬
經多年實踐,上述檢驗制度運作順暢,也獲得漁民群體積極配合。往後,局方將一如既往地與漁民保持緊密溝通,繼續為漁民提供優質便捷的漁船檢驗服務,保障本澳漁船航行和作業安全。
另外,為推動和扶助本澳漁業發展,“漁業發展及援助基金”由二○○七年成立至今,共有一百八十七宗成功申請個案,已借出超過六千萬澳門元,借出款項正陸續收回,至今償還金額超過三千八百萬澳門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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