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檢察官陳錫豪再就涉及前檢察長何超明案的 9名被告案件到初級法院作證。 合議庭向他詢問何超明在檢察院的形象,陳錫豪回答稱何超明形象良好,未有聽說有人質疑何超明工作表現,而且覺得同事較為服從何超明。被問及檢察院的工作方式,陳錫豪稱工作有保密性質,日常與自己無關的事不會打聽,自己的工作會向檢察長交代。 陳錫豪稱,曾經在廉政公署任助理專員,廉署有使用微縮攝影儲存檔案,他回到檢察院工作後,曾向何超明建議應用微縮攝影技術,但不知當時檢察院已開展同類工作,他沒有向案中被告之一、檢察院前辦公室主任黎建恩直接談及微縮攝影,不知對方是否知道。 (林智文 黃偉鴻)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