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人大原副主任
鄭玉焯賄選囚三年半
【香港中通社八日電】山東省淄博市中級法院今日上午公開宣判遼寧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鄭玉焯破壞選舉、受賄一案,決定對其執行有期徒刑三年六個月,並處罰金二十萬元(人民幣,下同),對其扣押在案的受賄所得及相關財物予以沒收,上繳國庫。
賄賂76省人代
經審理查明:二○一二年底至二○一三年初,被告人鄭玉焯為當選遼寧省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副主任,以向遼寧省人大常委會有關領導送手機、利用擔任遼寧省財政廳黨組書記、廳長的職權直接或通過他人安排部分市財政局長向省人大代表拉選票等手段破壞選舉,共涉及遼寧省十一個市的七十六名省人大代表,涉案層面高、地域廣、人數多、情節嚴重、影響惡劣。二○一二年底,鄭玉焯為實施賄選,利用擔任遼寧省財政廳黨組書記、廳長的職務上的便利,通過身邊工作人員向時任遼寧省鐵嶺市財政局原局長孫耀民索要手機三十部,價值十五點六萬元。
法院認為,被告人鄭玉焯身為國家工作人員,以賄賂、利用職權拉選票等手段實施破壞選舉行為,嚴重妨害了人大代表自由行使選舉權,情節嚴重;其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財物用於賄選活動,情節嚴重,其行為分別構成破壞選舉罪、受賄罪,依法應數罪並罰。鄭玉焯還具有索賄情節,依法應對受賄罪從重處罰;鄭玉焯歸案後如實供述罪行,認罪悔罪,積極退贓,受賄所得已全部退繳,依法可以從輕處罰,遂作出上述判決。
遼原書記落馬
人民網等內地媒體報道,鄭玉焯生於一九五五年,在二○一三年擔任遼寧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之前,歷任遼寧省交通廳長、財政廳長等職務。
遼寧省去年中落馬的三名省部級幹部均涉及賄選問題,其中兩人涉嫌破壞選舉罪。去年八月十日被中紀委通報立案偵查的遼寧省委原書記王珉就“對遼寧省有關選舉發生拉票賄選問題負有主要領導責任和直接責任”。此外,該省另一名落馬的人大常委會副主任王陽因為搞拉票賄選被明確為涉嫌破壞選舉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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