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閆永明洗錢家庭監禁五月

2017-05-11 06:35


    新西蘭返還中國1.3億元

    閆永明洗錢家庭監禁五月

    【據新華社北京十日電】中國公安部今天表示,新西蘭奧克蘭地區法院對曾被中國通緝的“百名紅通”人員閆永明在新西蘭犯洗錢罪宣判,判處閆永明五個月家庭監禁,附加六個月緩刑監管。此前,新西蘭將罰沒閆永明犯罪所得的二千七百八十五萬新西蘭元(折合約一點三億元人民幣)返還中國。

    今年初移交新方

    去年初,中國警方在與新西蘭警方聯合調查閆永明犯罪所得,並積極準備提請新西蘭引渡閆永明的同時,開始對閆永明開展勸返。在法律震懾和政策感召下,閆永明最後選擇退還鉅額贓款、繳納鉅額罰金,並接受中新兩國法律審判。同年十一月十二日,閆永明回到中國投案自首。

    去年十二月二十二日,經依法公開審判,吉林省通化市中級人民法院判決閆永明犯職務侵佔罪,判處有期徒刑三年,緩刑三年,罰沒犯罪所得收益。

    鑒於閆永明回國投案前,新西蘭警方已向法院指控其涉嫌洗錢犯罪,應新西蘭警方請求,今年一月十二日,中國警方將閆永明移交新西蘭警方,由新西蘭法院繼續對其在新西蘭涉嫌洗錢罪審判。

    以權侵佔億八元

    據悉,二○○○年五月至二○○一年十月,時任吉林通化金馬藥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總經理閆永明利用職務便利,非法侵佔該公司共計一點八七億餘元人民幣,並於二○○一年十一月九日潛逃出境,先後逃往澳大利亞、新西蘭。國際刑警組織對其發佈“紅色通報”。

    隨後,中國警方與澳大利亞、新西蘭警方就緝捕閆永明和追繳其犯罪所得持續開展執法合作。二○○六年十一月,澳大利亞將查獲閆永明的三百三十七點四萬澳洲元(折合約一千九百餘萬元人民幣)犯罪所得罰沒,並於二○○七年六月返還中方。此後,閆永明逃往新西蘭。二○一五年四月,閆永明被列為“百名紅通”人員第五位。

    公安部獵狐行動辦公室負責人表示,中國司法機關對閆永明的審判體現了對投案自首的犯罪嫌疑人寬大處理的刑事司法政策,同時,中澳、中新執法部門共同合作,實現了“人贓俱獲、罪罰兼備”,也再次表明世界上沒有“避罪天堂”,“天網”會越織越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