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檢長指高薪聘請剪報無說服力
何為王度身訂造騙薪酬
【本報消息】就何超明聘請內地人王顯娣做“掛名顧問”,助理檢察長郭婉雯昨逐一反駁何超明庭上的抗辯理由,指他不論如何詭辯都無法推翻客觀文件,若她是合法員工,為何其文件處理方式比何超明的保密性更甚。檢察院甚至找不到王顯娣的工作痕跡,為王顯娣度身訂造的合同更是“聞所未聞”。
空姐追贓太離奇
助理檢察長郭婉雯指王顯娣是空姐,連法學士學位也沒有,王第二次以外勞身份入職,卻無依法取得行政長官批示、刊登公報,離職也沒有向終審法院申報,顯然有意隱瞞王是合法員工。
她再逐一反駁何超明曾列舉王顯娣的工作內容,指實在無法找到王顯娣的工作痕跡,其中何聲稱王為歐文龍案海外追贓工作作出巨大貢獻,形容是“大言不慚”。不同層面的證人都表示王從未出現或參與追贓工作。另外,檢察長辦公室已有人做情報收集,“高薪請王顯娣剪報說服力喺邊度?”拗證由王顯娣一人包辦檢察院的內地情報收集工作,相當牽強。
四億贓款險泡湯
對於何超明批評調查單方面,郭婉雯反問王顯娣現時身在何方?若如何所言作出貢獻,為何她不出庭解說,連珠海住所亦棄之、逃之?她繼而批評何超明曾要求停止在英國追贓,是“一派胡言”,險令四億贓款“泡湯”。何超明莫說有功,其行為甚至損害國家利益、特區庫房和司法機關形象。
助參特首甚牽強
她又指何超明稱王顯娣協助他參選特首,但充其量只是私人助理,只為其個人政治前途,無關公務。她稱不管何超明如何為王絞盡腦汁,用盡一切理由聘請王顯娣,又濫用保密理由企圖隱瞞王顯娣在檢院的開銷,可惜換屆令王一事揭發,這可謂“天網恢恢,疏而不漏,罪過留痕”。
為王謀不當利益
她指雖然何超明非直接得益,但為王顯娣謀取不正當利益,形成整體共同行為,造成檢察院逾四百萬元損失。且由於每簽一份勞動合同都經重新考慮,連同詐騙長途電話費,應判處何七項詐騙罪成。
關於王顯娣公車私用,她指涉案的白色“Audi”汽車是何超明所用,有權批准王顯娣用此車的人,除何超明,別無他人。檢察院亦早有濫用公車案,批評何超明指從未就公車私用作出檢控的司法認知,更重要是未能找到王顯娣用作公務的痕跡,就此,應判處何一項公務上侵佔使用罪成。
緝私沉香據己用
何超明另涉嫌將海關緝私得來的沉香據為己用,助理檢察長郭婉雯表示,何超明擅自取走刑事扣押物,當中沒有任何書面指示,務求做到不留痕跡。他曾聲稱沉香用於教學,但反而放置在自己的辦公室和“教員休息室”作個人觀賞。然而,自沉香搬離檢察院檔案室一刻起,已屬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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