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前檢察長何超明涉及的刑事案件,進入辯方結案陳詞階段。何超明代表律師潘愛儀質疑廉署的調查是有罪推定、倒果為因,把臆測當證據,何超明“打噴嚏也當成是指示”;廉署不求證何超明的解釋,例如王顯娣在廣州有工作記錄,廉署稱調查不到,只是因為沒有去廣州,但過去廉署曾因某些案件前往海外。 潘愛儀又表示,廉署在庭上採用POWERPOINT簡報軟件作供,但簡報部分內容在卷宗上找不到,批評廉署魚目混珠;簡報經常有圖畫,以黑影代表何超明,等如一個大話講多幾遍便變成真話。 潘愛儀稱,案件是由檢察院自己人查自己人,結果只會是偏私或針對,她個人認為應由特首領導調查,因何超明是向特首負責。 (區賢達 黃偉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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