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前檢察長何超明涉及的刑事案,繼續由辯方結案陳詞。 辯方表示,案中共有 1,000多份判給合同,分 10年計算平均每 3天要處理 1份,反問是否代表何超明每天上班都是為了犯罪,希望法庭以合理平常心看待整件事。 辯方從何超明涉嫌與前顧問王顯娣詐騙薪金部分開始,逐一提出疑點反駁。包括王顯娣第 2次入職檢察院,經當時的人資辦批出外地僱員証,人資辦亦沒有對她的資格提出意見。至於未能從文件上找到王顯娣的工作痕跡,辯方認為是證明王顯娣應何超明要求,做好保密工作,不留痕跡。 終審法院原定今日(12日)完成結案陳詞,由於辯方下午只能完成一部分,將於下週一(15日)早上繼續。 (區賢達 雷翠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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