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特首崔世安去年六月頒佈《核准輕型及重型摩托車駕駛員及乘客防護頭盔的型號》行政法規(簡稱頭盔法),隨著一年生效期迫近,社會開始對該法有反彈。群力智庫中心認為,立法原意是好、值支持,惟政策存在諮詢不足、宣傳過遲、難實際操作、廢棄頭盔回收等諸多問題,建議政府增設三至六個月的緩衝過渡期,不強硬執法,勿為推而推。
因應社會大眾高度關注即將生效的頭盔法和衍生的問題等,群力昨特舉行「關注綠色出行:機動車輛頭盔及尾氣排放」記者會,安排代表就此事發表意見。
中心副理長陳家良表示,頭盔法監管了電單車頭盔安全標準,提升居民對駕駛安全的意識,原則上他們是支持的,但政策欠缺前瞻性、標準亦不全面,而事前諮詢的廣度和深度不足,且到生效前夕才加大宣傳,令公眾赫然發現其影響大、實際操作有許多問題。
依此執法實擾民
陳家良指出,當局對頭盔檢查著重於標籤完整無缺,難以被人接受,已被坊間批評是「只認標籤不認安全」,戲言是標籤保障居民安全而非頭盔,若還執意於六月十三日生效時就這樣硬性執法,不公平之餘也是擾民。
陳家良建議,當局在開始執法時設三至六個月不等的過渡、緩衝期,利用此時去把該法施行問題、阻滯處理好,令市民支持和放心,「多啲以便民、利民嘅方式去施行,而唔係為咗推行一個法規而去推行一個法規,咁其實係冇乜意思。」
倡天眼抓拍檢控墨魚車
另外,中心的交通關注組召集人謝美玲則關注另一個即將生效的行政法規《在用車輛尾氣排放污染物的排放限值及測量方法》,認為要讓其落實得有成效,當局應更多進行路檢,並考慮引入先進的設備和技術去執法,如配合全澳天眼去自動抓拍「墨魚車」。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