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調查有罪推定倒果爲因證據斷估
辯方批廉署先箭後靶
【本報消息】代表被告何超明的律師潘愛儀昨日下午開始結案陳詞,她先批評廉署調查有罪推定、倒果爲因、將臆測當證據、“先射箭後畫靶”,並有誇大、失實之嫌,猶如何超明“打個噴嚏都話畀咗個指示”。指檢察院“自己人查自己人”,結果只會針對或偏私。希望法庭不要偏聽證言,勿帶有偏見。
大話講得多變真
潘愛儀陳述時多次抨擊廉署調查不全面,未求證何超明解釋,舉例另案被告王顯娣曾在廣州從事法律工作,廉署卻稱查不到,原因是沒前往查證,反觀廉署過去曾就某些案件前往海外調查。
她還反對廉署在庭上以“PPT”簡報輔助作證,魚目混珠地展示了卷宗沒有的資料;又圖文並茂,講到似真一樣,等同“一個大話講得多就變真”。
自己人查自己人
她續指檢察院“自己人查自己人”是史無前例,結果是當局者迷,通常“一係偏私、一係針對”,情況如何,“大家睇到,唔使多講”。她主張,何超明作為前檢察長,理應向特首負責,應由特首委託獨立人士調查,若發現刑事成份再交檢察院偵辦。
她提出,何超明雖然身居要職,作為“法律人”應該要謹慎,但他並非“神”,今次案件涉及許多行政事宜,請人、租地方等,逾千份判給合同,分十年計平均每三日處理一份,難道何超明每日上班就是為了犯罪?她希望法庭不要偏聽證言,不要帶有偏見。
王顯娣助收情報
潘愛儀接着就檢察院“神秘顧問”王顯娣部分陳述,用超過一小時逐點反駁起訴書事實。她主張王顯娣有實質工作,如何超明需要處理機密、敏感資料,以維護澳門社會政治繁榮穩定,王顯娣就是協助非官方的情報收集工作,但“有些人和事,何超明不能完全講”。
王入職人資辦批
她稱,只有何超明能夠衡量王是否勝任工作,而在王第二次以外僱身份入職檢察院,當時她已取得科大碩士學位及在檢察院工作的經驗,而且其外僱申請經人資辦審批,即符合學歷及能力要求,反問“何來欺騙?”
保密電腦不留痕
她的工作亦有許多人提及。自一○年後,根據何與王的出入境資料,可印證二人一同出外公幹,其間亦有檢察院的人同行,並非虛構王的工作假象。正因為何超明要求王處事要保密,她保密工作做得好,辦公電腦不留工作痕跡,但並不代表她不能用其他電子產品工作。
潘愛儀指出,王顯娣的年假及病假由周友清監管,若王實在沒有工作,周根本毋須作計算及紀錄。她的合約亦非特別優厚,不按公務員薪俸點計算薪金,不享有公務員應有的權利。力指何超明沒與王顯娣詐騙檢察院。
辯方周一再陳詞
被告何超明昨日不時低頭抄寫筆記,休庭時向律師打氣。辯方陳述未完,下周一上午九時半繼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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