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澳門有近十三萬輛電單車,以六十五萬人口計算,五個人當中就有一人擁有電單車,可見電單車的普及程度。《核准輕型及重型摩托車駕駛員及乘客防護頭盔的型號》行政法規將於六月十三日生效,屆時摩托車駕駛者及乘客佩戴的頭盔型號須經交通事務局核准。近日,交通局發文表示,符合規格的摩托車頭盔須有由生產商發出的型號和技術標準標籤,型號與技術標準會在同一或分開的標籤上顯示,一般會縫或貼於頭盔內部布料、保美龍(俗稱發泡膠)、繫帶或印於頭盔外觀位置等,相關標籤如脫落或損毀至無法辨識,可被視為不符合規定而被罰款。每輛電單車一般配兩個以上頭盔,在澳門有關規定可能涉及二、三十萬個頭盔是否合格的檢測,幾乎涉及每家每戶,可見影響面之大。
政府推出有關行政法規,加強對市面上頭盔安全性的監管,有關取態居民較為支持,香港、台灣及其他國家和地區皆有類似做法。但法規尚未正式實施,居民對當局的執法已有不滿。不少現有的頭盔,車主花重金購置,因標籤在頭盔表面,日曬雨淋,不下時日,標籤自然脫落或顯示不清,但仍安全、可靠。按照交通局發文的要求,這些因標籤脫落或無法辨識的頭盔都要淘汰,更新換代,甚是擾民。居民質疑政府執法本末倒置,希望政府勿一刀切,要講究執法的方法和技巧。
為此,陳明金提出質詢如下:
一、如果當局僅以頭盔標籤是否清晰來判斷頭盔是否符合認可的標準,而忽略頭盔本身的安全性,是否本末倒置?過於強調標籤的重要性,會否衍生一些利用標籤的不法行為,又如何辨識標籤的真偽?
二、香港的電單車頭盔也需認可,法例嚴格管控出售、出租非認可防護頭盔的行為,但對居民使用上較偏向宣傳使用頭盔安全的理念,建議小心護理頭盔,頭盔用上四年後,最好更換,因這時頭盔會損耗及老化,無法保證在意外時,能充分發揮保護作用。從管制頭盔市場供給入手,同時呼籲居民注意頭盔的養護和更換,居民較為接受。在澳門,有關法規雖然還未正式實施,以標籤是否清晰為判斷標準,在執法上已然引起不少反彈。當局會否借鑒香港的經驗,執法上更加以民為本,盡量減少與民眾利益的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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