漏報財產 設招待所 任人唯親 濫用職權
何超明認有錯兩鞠躬致歉
【本報消息】前檢察長何超明極力否認被控的千多條罪,不過昨在庭上坦言“有錯”,承認錯在漏報財產、租竹灣別墅作招待所、任人唯親、調閱證物時沒監督記錄。並稱有關責任,與另案被告的前同事及妻子無關,其間兩度向法庭九十度鞠躬致歉。
何超明重申錯漏申報財產責在自身,妻子並不知情,對於家人因此受牽連感難受。他同時提到,只是錯報了銀行賬戶,不動產的申報並沒錯漏,對於有關財產亦無心隱瞞。對被指在竹灣別墅設招待所“公器私用”,何超明表示“沒罪不等於沒做錯”,自認設招待所在澳來說確較特殊,但若早知會因而被控詐騙,寧死也不租。
他重申作為前檢察長,有權聘請王顯娣,亦絕非出於詐騙動機。但聘請人員時,必定會挑選自身認識、了解、信任之人,故承認在有關事宜上有任人唯親、存私心。但王所處理的敏感、麻煩事務不是人人肯做,亦未必人人可做到。
至於被指私佔扣押沉香一事,他承認不只一次調閱證物,法官在庭上提問、指他應該帶頭遵守“刑訴法”規定的說話,令他汗顏、“觸動大”,認為下屬沒做記錄錯在自己,為濫用職權向法庭鞠躬致歉。
何超明強調涉案合同並非詐騙,“假的真不了”,但理應做得更好。他希望法庭開脫另案被告前辦公室主任黎建恩以及前顧問陳家輝的責任,因二人只是輔助他,“錯在我”,再多的行政違法、紀律責任都應由他一力承擔。
何又提到,有關事宜會影響市民對特區的觀感,有損特區誠信,並再度向法庭鞠躬致歉。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