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三月,廉政公署公布調查報告,揭露文化局以取得勞務方式聘用大批工作人員。對於政府部門違規以合約方式招聘工作人員,他們與正式的公務員又沒有分別,直選議員梁榮仔昨午提出相關的辯論。
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列席立法會全體會議 (見圖) 指出,廉署公布報告後,已經全面了解,在政府內,以包工合同聘請類似固定員工是「零個案」;以取得勞務方式聘用方面,除了文化局外,目前尚有約十多個案,將在近期得到處理,有些合同到期時不獲續約,有些將可透過正常的公務員招聘制度解決問題。
「以勞務取得合同是外判工作的方式,與包工合同一樣,有其專門的用途,不應是聘用公務員的方式。」陳海帆表示,不是兩種方式本身不妥,問題在於如何善用。它們得以保留下來,可讓部門較機動、較彈性進行聘用。她相信,廉署多次作出勸喻後,各部門已有足夠的認識,應該合理地使用兩種方式,不再以此聘用類以固定員工。
陳司回應法務局勞務合同方式大量請人非事實
對於梁榮仔指出,法務局利用勞務合同的方式聘請大量工作人員,陳海帆回應:「我可以很負責任地說:這不是事實。」梁榮仔沒有提出相關資料或數據,卻聲稱,真的接到很多法務局職員的投訴,並希望陳海帆回去檢討和了解。他說:「我希望真的沒有問題。」陳海帆回應,只有三名勤雜人員以取得勞務方式僱用很多年,將不獲續約,並不存在以此方式聘請大量工作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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