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一釋法 確立守法
廉署早前揭露文化局長期違法增聘人手,令人覺得表面嚴謹的公職招聘制度,竟是如此脆弱。如何改善整個公職制度,堵塞漏弊,社會廣泛關注,更關乎政府的管治威信。
文化局違法請人事件,政府高層已介入調查,準備問責。立法會亦為之辯論,被認為有責任加強監督公職招聘的行政法務司司長指出,有關問題已陸續解決中。並指包工合同與取得勞務方式有專門用途,並非制度本身錯誤,問題是如何善用。同時,行政法務範疇會做好制度建設,加強公務員培訓,落實好對一些法律條文的統一見解。
政府部門講求公平、公正、公開,必須依法辦事。但今次事件揭示縱使有明確法律制度,卻出現對法律的不同理解,由權宜之計,演變成“特殊形態”。更吊詭的是,如此“特殊形態”持續多年,整個政府部門內部監管機制似有還無。若非廉署調查揭露,“特殊形態”可能仍會持續。
正如行政法務司司長所言,行政法務範疇沒有監督及監察職能,只有廉署及審計署方擁有。但問題是,廉署、審計署過去已揭露不少部門違法違規情況,但往往是舊的問題未完全解決,新的問題又陸續湧現。更甚是不同部門重複犯同一過錯,特區政府的管治威信一賠再賠。部門自掃門前雪,心存僥倖,總之廉署、審計不揭不批,就大安旨意,繼續好官我自為之。
法律就是法律,政府部門必須嚴格遵守。無疑法律沒有完美,多有滯後,如遇法制不適用,部門有責任反映、建議,而非遊走灰色、鑽空子,為己謀利謀便。統一整個政府團隊對法律的正確理解,統籌完善法律法規,行政法務責無旁貸。並非事事要由廉署、審計揭發、披露,才去正視、改正。更重要是盡快落實官員問責制度。
公職制度需要改革,堵漏洞,強體質,提士氣;政府架構職能也需要全面檢視,與時俱進,政府部門該包攬多少公共服務,決定配置人手,真正做到精兵簡政。更重要的是整個公務員系統由上至下必須要有守法意識,以嚴守法律制度為己任,否則將難彰顯政府威信。
夏 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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