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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會辯論公共部門招聘制度 完善制度建設 加強公僕培訓

2017-05-17 05:57

立法會昨日舉行全體會議

梁榮仔

陳海帆

【特訊】立法會昨日下午舉行全體大會,辯論由立法議員梁榮仔提出關於政府公共部門招聘制度的問題,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等政府官員代表列席會議。陳海帆表示,特區政府重視公務員制度建設及改革,希望透過公務員制度改革,讓部門更好依法施政,以及令問責制度逐步落到實處;她又指,廉署報告對各部門是一個很好的警醒,行政法務範疇會一如既往,根據職權做好制度建設,加強公務員的培訓,亦落實對法律條文統一見解,避免產生見解歧義,通過各樣措施讓政府更好依法施政,確保社會健康發展。

梁榮仔在理由陳述中表示,過去十七年,澳門特區政府的部門經常利用包工合同或取得勞務的方式聘請工作人員;而實際工作中,這些人員按照指定時間上下班,服從上級命令,完成指派工作並獲得相應,甚至更高薪酬,雖然曾有很多議員向特區政府提及過這個問題,但各公共部門卻依舊我行我素。近日,廉署揭露文化局長期違反法律規定,以“工作多、人手少、招聘慢”為由,繞過上級機關的審批和監管,以取得勞務的方式聘請大量工作人員;由於這種違規行為缺乏明確的法律與責任追究,導致各公共部門規避法律的現象屢見不鮮。他表示,現時仍有很多政府公共部門使用各種方法和藉口,比如利用高薪俸點、包工合同或取得勞務等方式大量聘請工作人員,如法務局招聘人員時,與文化局以同樣的方式,利用勞務合同的方式聘請大量工作人員,這種違規行為令澳門市民對公職招聘的公正性產生疑慮;他希望對有關違規行為設立明確的法律與責任追究,減低市民對公職招聘的公正性的懷疑及負面影響。

列席會議的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表示,經行政法務司範疇了解後,以包工合同聘請類似固定員工的只是個別個案,在廉署過去發出勸喻後,現時已屬零個案;至於勞務取得合同,她透露,除文化局以勞務取得方式聘用人員外,政府尚有其他部門存在相同個案約10多個,正陸續解決,包括到期不續約,或會根據正常招聘方式解決。

對於梁榮仔提及法務局招聘人員時與文化局以同樣的方式,利用勞務合同的方式聘請大量工作人員。陳海帆澄清,法務局利用勞務合同方式聘請大量人員的說法並非事實;經過調查,法務局沒有採用包工合同聘人,政府部門亦不會報假資料,至於勞務取得合同,之前只有3名已工作多年的勤雜人員是採用勞務取得方式,但現已沒有續約。

陳海帆又指出,包工合同和取得勞務方式有專門用途,勞務取得是外判工作方式,她認為,並非制度本身錯誤,問題是如何善用。她相信,經廉署多次勸喻,部門應有足夠認識,合理使用制度。她表示,廉署勸喻雖然沒有懲處效力,但具指導性,對一些法律制度如何理解及實質的執行,為政府提供參照作用;她曾向同事提出,將廉署或審計署的報告視為一面鏡子,看看自己有否犯下同樣錯誤;部門本身也需時刻依法施政,不應走法律罅。她同時澄清,行政法務範疇沒有監督和監察職能,只有廉署和審計署擁有。

濠江日報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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