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何由上而下操縱判給
【本報消息】初級法院昨日續審何超明九共犯案,廉署首席調查主任區寶珊繼續作證,她形容何超明由上而下,指示多名本案被告影響檢察院的判給工作。在何超明姨甥楊俊傑住所搜出一個微型移動硬盤,發現內有大量涉案公司的報價單,電子檔顯示製作用戶的名稱為前顧問陳家輝(第七被告)的英文簡稱。
陳家輝親製報價單
區寶珊指出,前檢察長何超明運用職權,在檢察院另設綜合管理組,透過檢察長辦公室前主任黎建恩(第六被告)及前顧問陳家輝,將項目判予涉案空殼公司,實現由上而下直接控制,有別於一般由下而上的採購制度。區寶珊在庭上展示多份文件,顯示黎建恩、陳家輝修改供應商的報價單金額,利用便條紙請示何超明可否上建議書等。
廉署亦在何超明姨甥楊俊傑住所搜出一個微型移動硬盤,當中存有大量涉案公司的報價單,日期介乎二○○四至二○一一年,電子檔顯示製作用戶的名稱為陳家輝的英文名簡稱,證人推斷涉案公司提交到檢察院的報價單,是由陳家輝親自製作。文件中也有各家涉案公司的業務範圍,方便陳家輝把不同服務判予不同公司。
涉案公司多獲直判
區寶珊供稱,案發期間十年內逾千次判給中,絕大多數以保安等理由直接判給涉案公司,其中五十三次以三家詢價形式開標,但提供報價單的均是涉案公司,顯示製作報價單的涉案公司職員林浩源(第四被告、前司法輔助廳長林伊娜之弟)充分了解公司運作,協助涉案公司合謀定價。
廉署在庭上播出一段監聽錄音,指涉由何超明組織的團夥一般用代號互稱,在一通何超明致電麥炎泰的電話中,何稱呼麥炎泰為“小財”,麥炎泰也以“領導”回覆對方,何超明在對話中亦提到,“大家拍檔”。麥炎泰在庭上回答說,不肯定是否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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