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門電台消息) 審計署公布《道路工程的協調管理》衡工量值式審計報告,審計 2014年及 2015年逾 3,000項道路工程,報告認為道路工程協調小組沒有產生實質協調結果,民署在審批准照及每週協調會議等工作亦存在漏洞,未能發揮切實的把關作用,導致道路工程協調失效或重複開挖。 報告指出,民署是以具體施工點判斷是否開挖相同的地點,而非按一個路段計算;過去 2年內已開工但未完工的工程施工位置重疊也不視為重複開挖;只憑記憶及人手翻查資料以把關 2年內重複開挖。2014年 9月起試行新系統紀錄,但輸入資料緩慢,遺漏重覆開挖個案,少收補償金;每週協調會議只依賴公共事業機構自覺配合,沒有發揮懲罰手段,又不跟進協調結果的執行。 報告舉例東望洋新街 2年內開挖 25次,河邊新街 2次道路開挖之間只相隔約 1.5個月等情況。 審計署認為,過去幾年本澳道路重複開挖之輕率,堪稱世界罕見,相關部門應以實際行動深入檢討,推出可行措施,阻止有關情況蔓延和惡化。 (鄺惠敏 黃偉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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