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審計報告點名批評民署在道路工程協調小組工作中監管乏力。議員吳國昌認為,民署應公開所有工程的資料,向公眾交代各工程項目情況。議員宋碧琪認為,由於道路工程協調小組工作各部門「個個咁高咁大」,建議引入一名局長級領導官員,落實決策,另希望將道路工程歸一為交通項目,不要一條路,分三個截(三個部門)。
吳國昌認為,民署出現自身工程延誤,是基於民署怠惰,但道路工程協調小組工作監管的道路工程延誤,是基於民署力量不足。又認為,民署應先檢討和公開自身部門工程資料,向公眾交代各工程項目情況。未來,應將有關工作交由行政法務司統籌。
宋碧琪認為,民間曾批評小組欠缺效益,由於協調小組工作各部門「個個咁高咁大」,缺一個拍板部門及主管決策,建議引入一名局長級領導管員,落實決策,令工作到位。
另她指出,由於目前分工問題,例如路面交通歸交局管、路面工程歸工務局管、行人路歸民署管,出現一條路分三截情況,希望將道路工程歸一為交通項目,不要一條路分三截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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