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將於六月十三日實施的《核准輕型及重型摩托車駕駛員及乘客防護頭盔的型號》行政法規(簡稱頭盔法)在坊間引起激烈爭議,交通事務局局長林衍新昨終壓軸現身回應,強調法案沒有任何調整空間,但會在實施首半年對頭盔使用者施以勸喻教育,之後才視乎實際情況開展執罰。
林衍新強調,交通局在保護電單車駕駛者和提升交通安全方面始終是不遺餘力的,今次法規就是希望提供更好保護,而他們一直有就此收集社會各意見,會彈性處理今次事件。
特首早前已開腔稱初期不執罰會以勸喻為主,林衍新說,初期會加強頭盔安全方面的宣傳,與警方配合去做勸喻、加強教育電單車頭盔使用者。有關期間初步預定是約半年,之後會視乎實際情況去展開執罰,「我哋唔係制訂呢個標準係處罰某啲市民,完全冇呢個意思」。
林衍新:冇修法調整空間
對於有意見要求修法甚至要求撤回等,林衍新稱,高度重視各方面意見,任何時間都願接受不同意見或批評,並會去改善,但重申該法是以提升頭盔使用者安全等為原則,「咁我睇唔到有咩空間可以作出一啲更改或咩」。
提到有一分銷商反映在過去一年已售出三萬多個合格頭盔的林衍新相信,現時市面售賣的頭盔基本都是合格的,但現有法律不會對售賣不合格頭盔有任何處罰,故他們短期會與相關部門加快研究、積極考慮,是否要就頭盔入口進行立法管制、需事先取得許可,惟現階段他不能承諾任何事情。
不過,他重申,過去沒考慮入口管制是希望保留一些彈性空間,容讓市民在外購置頭盔回澳,若未來落實此事這樣就會不太方便去辦,冀大眾要平衡好有關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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