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
  • 澳廣視新聞
  • 政府消息
  • 濠江日報
  • 澳門日報
  • 力報
  • 新華澳報
  • 正報
  • 華僑報
  • 現代澳門日報
  • 論盡澳門
  • 澳門平台
  • MediaOutReach
  • 美通社
  • EQSGroup
分類
  • 正報
新聞
  • 青少年流行時裝技術大賽冀發掘新血
  • 鄭志強自評六、七十分
  • 立會保障人權工作應多做 歐安利臨別贈言
  • 會否再獲委任 馮:點知事頭點睇?
  • 回歸館將展出饒宗頤荷花佳作
  • 陳明金寄望年青人
  • 駐澳門部隊政治委員調整
  • 韓男來澳輸光兩年來盜竊維生
  • 主席依依不捨送別來屆不選議員
  • 社工局冀明年推 無障設計建築 指引
  • 體奧會與中銀連續四年辦獎學金計劃 昨101人獲「優秀運動員中銀獎學金」
  • 責罵應對子女情緒適得其反 鼓勵學習正向態度處理情緒
  • 『伸出雙手感受真摯友情』 本澳大學至友分社獲傑出分社獎
  • 助人為快樂之本! 金沙攜手本澳義工製作三萬五個福袋
  • 澳門教區梁文燕托兒所 加強與家長聯繫和溝通
  • 立方米辦塗鴉賽發掘繪畫潛能
  • 《飄流船廠》話劇本月公演八場
  • 第二屆在台就讀澳生訪黔交流
  • 全澳青創賽初創組初賽18隊入圍
  • 潘雲東副特派員會見兩國駐港總領事

選管會下周約見兩重複提名人士

2017-05-25 06:30

【本報訊】早前,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發現兩名人士重複提名 (簽署不同的組織提名委員會確認申請),選管會初步認為可能已構成違法,擬送交治安警察局調查。對此,有團體提出反對和質疑。昨日,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主席唐曉峰指出,選管會認為行為人可能涉及以未遂方式觸犯「選舉法」第 150 條 (重複參選) 及第 144 條的規定。
葡文版本為準
唐曉峰指出,「選舉法」中有關重複參選的相關條文,在法律中文和葡文版本中所表達的意思有不相符的情況。按照選管會的理解,葡文版本的意思較為正確。他坦言,選管會之前沒有仔細對比中文和葡文版本,在這方面,應該可以做得更好。
選管會下星期將約見重複提名的人士,了解兩人是否不了解法律,或者是否因為中文、葡文版本表述上的差異問題,而出現認知上的錯誤。唐曉峰表示,根據「刑法典」的規定,若重複提名的人士在作出行為時並未意識到事實之不法性,而就該錯誤是不可譴責時,其行為是無罪過的。但如果發現兩人需要承擔法律責任,選管會將要求治安警察局進一步調查。
重複提名的問題現已經清晰,選管會將來會否也是逐一個案了解後才決定是否交治安警察局?唐曉峰表示,稍後也會這個較公正的處理手法。並指出,結束選舉後,將向行政長官提交總結報告,提出需要改善的建議,到時也會提出修改現時「選舉法」存在的問題。
唐曉峰重申,「選舉法」規定,每名選民只可簽名支持組成一組提名委員會,這是一項嚴肅行為,而非簡單應要求就作出簽署。選民如決定簽署支持組成某提名委員會,亦即代表其願意成為該有意參選組織的成員,以及隨後為該組織作出競選行為。因此,選民在作出提名前必須清晰考量,而相關人士在爭取提名時,也理應向選民清楚說明簽署提名行為的法律責任,以及可能衍生的法律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