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立法會選舉管理委員會處理重複提名 (簽署不同的組織提名委員會確認申請) 的手法備受反對和質疑。昨午,行政法務司司長陳海帆受訪時 (見圖) 表示,「選舉法」相關條文的中文和葡文版本意思不相符,政府將全面檢視「選舉法」,查找有否類似問題。
陳海帆指出,相關條文從二零零一年通過時存在,最近一次修法沒有觸及相關條文。被問及政府會否檢視二零零一年前後的法律?陳海帆回應,完成檢視「選舉法」,要視乎人力資源,或者會看看其他重要的法律。並表示,在現時的立法桯序中,基本能達至由中文和葡文的法律專家去檢視中葡版本,大部份亦以中文為第一文本,今後將更嚴謹地做好翻譯對應的工作。
有記者提出,既然是「選舉法」的中文和葡文版本意思不相符,政府會否建議選管會從輕處理重複提名的選民?陳海帆相信,選管會會按其權限提出解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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