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
  • 澳廣視新聞
  • 政府消息
  • 濠江日報
  • 澳門日報
  • 力報
  • 新華澳報
  • 正報
  • 華僑報
  • 現代澳門日報
  • 論盡澳門
  • 澳門平台
  • MediaOutReach
  • 美通社
  • EQSGroup
分類
  • 即時新聞
  • 電視新聞
  • 本地
  • 國際
  • 兩岸
新聞
  • 新中圖建築分兩期實施 首期工程開標
  • 首屆澳門國際喜劇節閉幕
  • 澳冀簽戰略協議加強文化領域交流合作
  • 澳琴推進會展在線平台構建工作
  • 旅局分階段多區設大型IP裝置
  • 澳大就業實習資訊展提供逾2,300職缺
  • 科技基金:產學研線上配對平台配對54組項目
  • 葡議員代表團訪中葡論壇常設秘書處
  • 2校11學生集體流感
  • 青商總會訪澳廣視商討合作發展
  • 澳基會加強資助審批考量提升公帑效益
  • 政府研推一戶通作選民登記
  • 內地漢涉盜店鋪收銀機內7.5萬元被捕
  • 橫琴口岸一站式30車道啟用縮短通關時間
  • 貿促局:投資者對技術會議機制反饋正面
  • 爛賭女呃好友80萬港元作賭本輸清
  • 2前科男被查逃跑 被揭綁藏逾百舊手機
  • 菲籍醫院男保安涉強吻內地女大生遭法辦
  • 衛生局擬制訂建設健康澳門策略框架
  • 無線電頻譜擬維持指配形式

意見認買方承擔最多2年管理欠款建議易釋錯誤信息

2017-05-26 14:45




(澳門電台消息) 大廈管理法案新文本建議物業買賣時,買方負責最多 2年管理費欠款,其餘由賣家負責。 律師何金明認為,法案文本容易釋出可以欠款 2年的錯誤信息,現行法律規定,欠款逾 30天便可按民法典追討,建議管理公司應著緊些,業主一旦欠繳管理費便要追收。 街總大廈工作委員會主任程順明表示,曾有個案拖欠管理費超過 30年,法案文本建議買方最多承擔 2年欠款,表面上是保障買方,但拖欠管理費本身便是不正確,會影響大廈運作和保養維修,應該先完善追討程序。 (郭錦冰 黃偉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