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局擬立法規管升降機檢修
“升降機指引”執行近四年,但因非強制性,被社會詬病成效不彰,難推動大廈做檢測。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法在立法會上表示,規管升降機類設備已列入今年的立法計劃,年內完成草案,亦包括行政法規。但不會另設專責部門監管,特區政府主張精兵簡政,仍會由工務局負責。
議員關翠杏口頭質詢當局為何至今未立法強制升降機類設備依規範作定期維修、保養,認為要強化監管。尤其本澳私樓老齡化問題趨嚴重,升降機安全隱患不容忽視。多位議員同表強制升降機檢測的重要,關乎市民的生命安全。
羅立文表示認同,指現時只有“指引”不能監管,望年底能做好法律及行政法規,令情況改善。指升降機類設備安全檢查不如想像般差,如酒店的升降機由發牌機構監管,惟商業、住宅和工業大廈屬於私人樓宇,小業主有責任自行管理。
八千升降機具編號
工務局長李燦烽表示,法案包括私樓升降機的強制檢驗和處罰制度,以釐清業主、管理公司及檢查維修公司的資格、責任問題。在現行“指引”下,申請升降機獨立編號數量逐年增加,至今年五月累計有八千台;向工務局備案,仍有效的“安全運行證明書”有二千五百份,說明具一定成效。但由於“指引”屬非強制,需靠市民自覺做好。另外,註冊公司需要有技術員,直至本月,有三十四家公司在工務局註冊。
議員李靜儀問及如何簡化程序,以提升業主檢測升降機的意願?李燦烽表示,當局正思考如何簡化手續,並已少用紙張,透過網上取得編號及遞交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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