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節非強制假期令傳統意義淡化
工聯倡修法完善休息休假制度
【本報消息】今日端午節,工聯副理事長、社協勞方代表李振宇表示,端午節在澳門非強制假期,不少打工仔仍要上班,未能與家人共享天倫,令節日的傳統意義淡化。同時本澳法定強制假較鄰近地區少,制度存有灰色地帶,工聯建議修法完善休息休假制度,盡快處理疊假補假問題,保障僱員權益。
盡快處理疊假補假
李振宇表示,端午節是中國傳統節日,透過節日相聚時刻,有助增進家庭成員之間的感情。隨着澳門經濟社會急速發展,雙職家庭日趨普遍,加上端午節並非強制性假期,越來越多父母因工作無法與子女共度節日。
內地和香港都將中國傳統重要節日作為法定假日,以弘揚中華民族傳統文化和習俗。香港《僱傭條例》規定僱員可享有十二天的法定假日。內地《全國年節及紀念日放假辦法》規定僱員享有十一天的法定假日。澳門法定假日祇有十天。儘管相差祇有一、兩天,但背後的意念令人關注。
法定假日少過內地
李振宇表示,工聯早前發佈的“澳門居民對勞動政策執行的滿意度問卷調查”報告指出,多數受訪者認為政府的勞動政策對僱員保障程度普通偏向不夠。例如,一般企業僱員休息休假制度(如產假和侍產假等)都嚴重落後於內地和香港,且制度存有缺陷,衍生出有部分僱主刻意將法定假日和休息日重疊的問題,令僱員休息休假權嚴重受損。
他指出,香港《僱傭條例》規定工作滿十二個月僱員可享有最少七天法定有薪年假,按年資增長,最多可至十四天法定有薪年假。據國際勞工組織《帶薪年休假公約》規定,每個人在服務持續滿一年後都有權享受至少六個工作日的帶薪休假。《帶薪年休假公約(修訂)》進一步規定每個人在服務滿一年後都有權享受不少於三個工作周的帶薪休假。歐盟的《工作時間指令》則要求成員國確保所有僱員每年享有至少四周的有薪年假。反觀澳門,《勞動關係法》僅規定僱員年假不少於六天,並沒有相關制度增加僱員年假。
李振宇建議,建立按年資增長年假的制度,合理增加年假天數。此外,修法完善休息休假制度,尤其需要盡快處理疊假補假問題,避免僱員休息休假權繼續受損。同時,一併考慮增加產假天數和設立男士有薪侍產假。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