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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明金質經屋做契資格問題

2017-06-03 06:35

    陳明金質經屋做契資格問題

    【本報消息】立法議員陳明金批評房屋局較早前處理被解除經屋預約買賣合同事件南轅北轍,由原本尋求解決辦法變成令原本符合資格家團失去資格,認為做法出爾反爾。他向有關部門提出書面質詢,要求解釋在現有法律下有否可行的解決方法及房屋局對廉署報告意見的跟進情況。

    解決方案出爾反爾

    陳明金指出,有關經屋買家因等候做契期間,申請人配偶在澳門擁有房而被解除買賣合同事件,過程中房屋局處理事件的方向南轅北轍,原本是尋求其他可行的解決辦法,但具體落實上卻擴大涉及面,可能讓更多原本符合資格的家團失去資格。他認為這種前後不一、出爾反爾的做法令人難以接受,當局應正視問題及積極研究解決方法,有必要時應盡快啟動修訂《經屋法》。

    他向當局提出書面質詢,要求公佈房屋局對在做契期間涉及結婚、繼承等原因擁有物業而被取消經屋預約買賣合同的情況,當局近年是否研究過,以及現有的法律下,有否其他可行的解決方法?

    廉署工作報告曾披露,有申請者○三年聯同胞妹購入一經屋單位,其胞妹在等候做契期間結婚,與配偶另置新居。申請者至一三年才收到房屋局通知解除經屋合同,後申訴得直,獲重新簽署經屋合同。陳明金表示,事件意味着廉署早有跟進案例,房屋局只是一事歸一事,並未由此及彼,作出全面的檢討。而在廉署報告出現後,房屋局表示重視、尊重、關注廉署報告及意見,部門法律團隊已即時分析報告建議,盡快跟進。他質詢當局日後將如何跟進,以及政府對修訂《經屋法》解決問題的取態。

澳門日報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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