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集團成員逾千萬不法資金過戶何超信
何超明夫婦不明財產千七萬
【本報消息】初級法院昨日續審何超明九共犯案,廉署證人指出,涉案的犯罪團伙曾把一千多萬的不法資金存入何超明兄長何超信(第三被告)的銀行戶口。在何超明與其妻周小芙(第九被告)的總資產中,有一千七百多萬元屬於不明財產。
資金來源去向不明
就何涉創立犯罪集團的洗黑錢活動,廉署黃姓首席調查員指出,多名涉案公司負責人黃國威、麥炎泰、李君本(第一、二、四被告),以三種方式把一千多萬的不法資金存入何超明兄長何超信的銀行戶口,包括每次兩萬元透過取款、存款機過戶。
黃、麥的代表律師李奕豪詢問證人,在眾多的存款機過戶紀錄中,為何會出現何超信存入的數目,會大於黃、麥等人取款的金額?證人認為,何超信存入金額時可能會夾雜自己的款項,不一定全屬於不法收益。
證人續指出,何超信在其堂弟何超性(任職某銀行分行行長)的協助下,多次存入、取出大金額現金,但沒有填寫資金的來源和去向。
據調查發現,多年來何超信透過櫃員機和銀行櫃檯提出六千多萬元,但這些資金去向不明。
棄廿辯方證人作供
就何超明與其妻周小芙被控的財產來源不明罪,證人表示,二○一五年時,兩人的總資產達八千八百多萬元,其中不明資產一千七百多萬元。金額是以兩人的總資產和何超明於一九九九年已申報的約二千二百萬元資產、申報後二人的家庭支出和合法收益,以及從黃國威、麥炎泰、李君本、何超信等人存入何超明戶口的一百多萬元計算。
昨日開審前,有律師申請放棄約二十名辯方證人出庭作供。主審法官批准,預計該批證人涉及檢察長辦公室前主任黎建恩、前顧問陳家輝(第六、七被告)。
控辯雙方預計有逾百名證人,在完成詢問檢察院職員、廉署證人後,法庭開始傳召數十位私人證人,包括涉案的一判、二判公司職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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