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方質疑何回歸前申報資產有否錯漏
證人:何超明了解財務申報
【本報消息】初級法院昨日續審何超明九共犯案,廉署證人在回應何超明與其妻子周小芙(第九被告)有否“漏報、報錯”財產時指出,何超明在申報財務時鉅細無遺,且當時在反貪公署任職,相信其了解申報事宜。
至於多名涉案公司負責人曾過數予何超信(第三被告),商人黃國威(第一被告)稱相關金錢是用來兌換人民幣,何超信也會協助涉案公司到內地找二判“埋數”。
就如何確認多名涉案公司負責人黃國威、麥炎泰、李君本(第一、二、四被告),以不同方式把不法資金過戶予何超明的兄長何超信。廉署黃姓首席調查員指出,主要根據銀行閉路電視片段和各人的銀行憑單。
何兄長找二判埋數
辯方律師質疑,僅出示數張圖片就可證明多年來的過戶均由他們本人作出?證人答,能取得銀行閉路電視片段的日期短,但都可發現涉案人士有往來,足證次數頻繁。
商人黃國威則指出,相關金錢是用來兌換人民幣,何超信也會協助涉案公司到內地找二判“埋數”,如檢察院購買的金屬探測儀、LED顯示屏和宣傳紀念品等。
辯方律師再問,何超信在涉案公司成立前,已規律地每次兩萬元存入個人戶口。證人表示,搜證時只針對黃、麥、李等人每次以兩萬元在提款機取款後,於短時間、相近地點把兩萬元以存款機存入何超信戶口。由於何超信有其他生意,故其透過銀行櫃檯的過戶並沒計算黑錢範圍。
何超信也被指利用黑錢購買不動產,辯方律師稱,何超信的賬戶已有足夠金錢購買。證人回應,在洗黑錢的角度,凡有黑錢流入的賬戶即屬被“染黑”,銀行不會自動辨別黑錢,故搜證時會較集中分析黑錢來源。
銀行不會辨別黑錢
就何與其妻周小芙的財產來源不明,有辯方律師問,在何超明一九九八年已申報約有二千萬元的總資產中,會否出現“漏報、報錯”?證人形容,何超明申報時鉅細無遺,“連小數點後幾位都報埋”,包括其在內地的物業和個人投資項目。再者何超明當時在反貪公署工作,相信何超明已經了解申報的注意事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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