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華商會訪中國駐緬大使館
謝國祥:澳企投資助力中緬經濟帶
【本報記者古楨輝緬甸仰光六日電】澳門緬華工商促進會考察團一行,今日分別拜訪了中國駐緬甸大使館、緬甸國家投資委員會等,了解當地投資環境。中國大使館經商參贊謝國祥指出,在中方“一帶一路”戰略倡議下,當前中緬各領域經貿合作已全面推進。期望澳門企業能發揮各自優勢,在深入了解當地稅務、法律等資訊的前提下赴緬甸投資,開拓商機。
緬重視“一帶一路”
謝國祥表示,中緬貿易互補性強,中國長期保持緬甸第一大貿易夥伴、第一大出口市場和第一大進口來源國地位。今年四月,緬總統廷覺訪華,雙方發表聯合公報,緬方支持中國倡導的“一帶一路”倡議,雙方將進一步加強在經貿、農業、電力、交通、產能等各領域的互利合作。
目前,在邊境合作方面,中緬近期已簽署備忘錄,將共建邊境經濟合作區,在邊境接壤地區各自劃出一定區域實行共同建設、共同管理、共同受益的特殊區域,使其成為加快邊境地區開放步伐的重要平台。同時,中緬原油管道項目已正式投運,使中國開闢了印度洋能源新通道,與繞行馬六甲海峽相比,原油運送里程縮短了一千八百二十海里。此外,隨着中緬鐵路的建設貫通,將更有效構建中緬經濟帶。
中緬經濟合作緊密
去年以來,國際社會解除對緬甸經濟和金融制裁,當地投資環境進一步優化,加上緬甸豐富的自然資源、充足的勞動力、不斷開放的市場,吸引越來越多的中資企業赴緬投資,包括基礎設施建設、製造業、農產品貿易及農產品檢驗檢疫等領域。他希望澳門工商界在中緬經濟緊密合作的背景下,多了解當地的法律法規、稅務、金融、環保、勞工等資訊,發揮好澳門企業資金、技術、服務等優勢,赴緬拓展商機,大使館必將為澳企提供各項幫助。
緬甸國家投資委員會副司長San Myint表示,緬甸近期新頒佈《投資法》及《投資細則》,進一步加快外商投資的審批進度。其中,不超過五百萬美元(或六十億緬元)投資額的投資項目,只需經各省邦投資委員會審批即可。
百二行業歡迎投資
根據《投資法》,目前外商只能與本地企業合資經營的項目包括漁業碼頭及漁業市場建設、漁業研究、農業種植及銷售出口、食品加工銷售、房地產、本地旅遊服務、海外醫療中介服務等二十二項。此外,海洋捕撈、畜牧養殖、外語出版刊物、藥品生產、金融服務等共十個部委一百二十個行業,經相關部委批准後可進行經營。San Myint歡迎澳門工商界探尋商機、赴緬投資、共贏發展。
考察團團長馬炳國表示,澳門正推進世界旅遊休閒中心和中國與葡語系國家經貿合作平台建設,在國家“一帶一路”戰略倡議下,澳門緬華工商促進會本次特意組織了金融、餐飲、製造業、地產、科技等各領域商界代表前來考察,希望發揮“僑”的優勢,帶動更多澳門和內地企業赴緬投資。
考察團一行今日還拜訪了緬甸中華總商會會長吳繼垣、緬甸國際貿易促進會主席李松枝等。會上,雙方交流了會務工作、緬甸投資優勢等情況,並期望進一步建立常態化交流合作機制。
(圖片由本報記者古楨輝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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