團體籲長者政策納護老者
【本報消息】護老者協會理事長許彩嫻建議,政府制訂長者政策時應把護老者納入其中,可鼓勵僱主為在職護老者推出如彈性上、下班時間的支援措施,方便護老者護送體弱長者覆診或到日間護理中心託管。同時考慮設立適合本澳的護老者津貼和居家安老津貼等,推動社會更多人關心護老者,重視和肯定護老者的貢獻。
護老者認支援不足
許彩嫻表示,近日香港一名長者因長期照顧患病的高齡妻子,導致壓力“爆煲”謀殺妻子,引起社會關注。隨着本澳踏入老齡化社會,須關注長者的生活需要和情緒問題。然而,長期照顧長者的護老者每天也要面對不同的壓力和困難,惟他們的需要和情緒問題卻被忽視。如部分在職護老者照顧長者的同時須承受工作壓力,疲於奔命地“兩邊走”;又或如部分護老者須獨力照顧兩名失智症雙親,隨着自己年紀較大照顧壓力會隨之增加。去年,街總發表的護老者照顧壓力及服務需求問卷調查結果發現,逾半受訪護老者年齡都是五十歲或以上,大部分人表示日常照顧長者中感到受壓,部分甚至出現精神緊張、失眠等問題。他們都認為現時社區支援不足,無法消除壓力,情況值得關注。
硏設適澳護老津貼
為推動社會關注和支援護老者,她認為政府制訂長者政策時應把護老者納入其中,建議推出措施鼓勵僱主支援在職護老者,如提供兼職或彈性上、下班時間,或照顧長者的假期,以便護老者有需要處理長者緊急事務時可申請。同時建議政府可仿效香港或外地的經驗,設立適合本澳的護老者津貼和居家安老津貼;針對因照顧長者需轉做兼職甚至放棄工作的護老者,可研究提供特別援助這種經濟困難的照顧離院長者同住家庭,以肯定護老者的貢獻和提供足夠支援和鼓勵,紓緩其家庭經濟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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