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合發展 CEPA全面升級
【本報消息】據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發出的新聞稿指出,《內地與澳門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的安排》(CEPA)於○四年起實施,至今已十四年,因應國家在“十三五”規劃綱要提出“加大內地對港澳開放力度,推動內地與港澳關於建立更緊密經貿關係安排升級”,特區政府和國家商務部已正式啟動CEPA全面升級的磋商工作,透過完善和理順CEPA文本現有條文和內容,特別是關於投資保障和經濟技術合作的領域,對CEPA全面升級,計劃於年底完成磋商並簽署。
商務部台港澳司司長孫彤一行昨天與經濟財政司司長辦公室主任丁雅勤等舉行會議,磋商CEPA升級。會上,商務部代表介紹CEPA全面升級的方向和思路,指出特別在經濟技術合作方面,將把一些有助促進澳門產業適度多元發展的領域列為磋商重點。丁雅勤表示CEPA升級版內容有利促進澳門特區的中葡平台建設和參與國家“一帶一路”建設。
自○四年實施CEPA後,特區政府和國家商務部每年都簽訂補充協議,至一三年共簽訂10個CEPA補充協議。CEPA協議包括貨物貿易、服務貿易和貿易投資便利化三個經貿領域。為落實中央“十二五”規劃中內地與澳門實現服務貿易基本自由化的工作目標,一四年雙方簽署《CEPA關於內地在廣東與澳門基本實現服務貿易自由化的協議》,率先在廣東省內實現與澳門服務貿易自由化;一五年簽署《CEPA服務貿易協議》,標誌着在內地全境與澳門基本實現服務貿易自由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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