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煞涉嚴重傷人三被捕
事主朋友與在逃男子有過節遭殃
【本報消息】司警偵破今年四月發生在氹仔的一宗嚴重傷人案,拘捕三名“九○後”本地男子。案中的本地男事主朋友與在逃男子有過節,四月初清晨在氹仔某食店,事主與在逃男子相遇,事主無辜受牽連,被在逃男子及三名男疑犯擊打頭部。
事主向司警報案,到山頂醫院檢傷,初時未見異樣,但回家休養後,出現持續頭痛,並且痛楚加劇,事發後一個月到鏡湖醫院求診,才發現頭部傷勢嚴重,腦硬膜有血腫,且有生命危險,幸及時施手術保命。直至本月六日和七日,三名疑犯先後被警方截獲和自行投案,司警掌握證據後,將三人拘捕,追查在逃男子下落。
三男疑犯有前科
三名男疑犯分別姓安,廿五歲,本澳居民,任職採購員,曾因犯吸毒罪罪成,被判處緩刑;姓阮,廿四歲,本澳居民,任職娛樂場賬房,曾因藏毒被判處入獄兩個月,因普通傷人,被判處緩刑,因吸毒罪,案件仍在候審;姓張,廿六歲,本澳居民,無業,曾因吸毒罪被判處罰金,因普通傷人罪被判處緩刑。三人涉嚴重傷人,昨日上午移送檢察院處理。男事主廿六歲,本澳居民,任職司機。
司警發言人陳楚民表示,今年四月九日清晨五時三十分,男事主下班後與女友到氹仔孫逸仙博士大馬路某食店宵夜,在食店門外見到三名疑犯安某、張某、阮某、在逃男子及多名人士在店內用餐。
女友呼救始停手
由於在逃男子與事主的好友有過節,事主擔心受牽連,欲遠離該某食店時,被在逃男子發現,與三名疑犯衝出食店,四人不斷用拳頭集中攻擊事主的頭部,事主被打至倒地,四人仍繼續毆打事主,直至事主女友高呼“救命”,四人才停手。
事主同日上午向司警局報案,司警將事主送往山頂醫院治療及檢傷,當時醫生處方藥物,提醒事主日後感到不適要立即求診。事主在家中養病期間,頭部經常出現疼痛,但沒有理會。
腦血腫一度命危
直至案發後一個月,五月八日,事主頭痛加劇,經其家人勸喻下到鏡湖醫院求醫,經過檢查,證實事主右側腦硬膜下血腫,且有生命危險,需立即接受開顱手術清除血腫。
法醫的報告顯示,事主頭顱血腫,令其一度有生命危險,亦符合案發時被人襲擊所造成的傷患,有關襲擊對事主的身體造成嚴重傷害。幸事主及時求醫和進行手術才能獲救。事主在手術後,於上月十七日已經出院。
本月六日下午,張某經關閘返澳時被警員攔截,交司警處理。司警曾到安某及阮某的住所找尋兩人,但兩人不在家。直至本月七日上午十一時,安某和阮某在家人的勸喻,到司警局接受調查。三名疑犯都否認出手打人,互指是對方打事主。但司警收集到足夠的證據,顯示三人都有參與毆打事主,遂正式將三人拘捕,司警局正追查一名在逃男子下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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