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立法議員鄭安庭、歐安利聯合提出修改新土地法法案,昨日由歐安利負責撰寫的《土地法》修法提案交予行政長官,要求行政長官書面同意,提交立法會審議。
鄭安庭表示,修法主要包括兩個方面,首先是現行《土地法》對逾期未完成利用的土地,未進行可歸責於承批人或不可歸責於承批人兩種區別對待,修法建議延長不可歸責土地的土地使用期。鄭安庭又指,海一居在新土地法生效前合法買賣樓花,這類過渡性土地沒足夠時間興建,新土地法應打開一道門。
第二是針對路環“沙紙契”房屋的水電維修、重建等問題。議員建議政府提供臨時准照,讓居民可申請維修。政府將來可進行城市規劃重新利用土地,因臨時准照的批給權始終在政府手上。
被問及本屆立法會僅餘下兩個月會期,鄭安庭表示,理論上八月十五日休會後至十月十五日下一屆立法會開始之間的時間,仍然可以召集會議,相信議員會急市民所急,解決包括海一居在內的不可歸責土地和路環居民的問題。
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