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靜儀批技術移民政策粗疏
【本報消息】本澳設有輸入外地僱員政策,更容許外地人透過“管理人員及具備特別資格的技術人員”制度申請居留。議員李靜儀表示,相關政策的審批程序和標準有欠嚴謹,往往惹來社會批評。
李靜儀指出,貿促局僅分析申請人之學歷、專業資格或著作或獎項、工作經驗、工作職位、基本薪酬、刑事紀錄等,卻沒有分析澳門人才需求類別和要求,亦沒有就“技術移民”設定明確的審批及計分標準,反而有僱主聘用即可符合其中要求;同時,缺乏公開透明的監察和上訴機制,相關政策一直被社會質疑能否為本澳吸納真正所需的人才,以及獲批居留人員所屬範疇是否確實有專才需求。她對此質詢當局多年來對本澳專才需求作出了哪些分析?有關結論如何?哪些屬可考慮引進專才的範疇或職位?
另外,她提到有企業人事部人員反映,該公司以“管理人員及具備特別資格的技術人員”方式獲批的人員非本澳真正緊缺的專才,該職位只屬一般經理級別,本地人經培訓或累積經驗亦可勝任。現行“技術移民”制度的粗疏,擠壓本地人的發展機會,更甚者被濫用為外地人取得澳門居留資格的渠道。
她質詢當局會否檢討和優化“技術移民”政策,明晰規定“管理人員及具備特別資格的技術人員”制度之專業和技術類別,確保能真正吸納本澳經濟及社會發展所需和缺乏的人才,亦免擠壓本地人向上流動的機會?
此外,她表示有意見指曾嘗試申請醫療、資訊科技等領域且富有專業知識和豐富經驗的專才,希望將新技術及實踐經驗引進澳門,但因規範不明晰而受阻。還指出社會和議會都不斷要求當局仿效其他地區做法,明確“技術移民”的專才類型、設定明確的計分制度、確定量化的審批標準,但有關建議亦未被接納,以致制度易被濫用、隨意性大、未達政策目標。
她亦就此質詢當局會否對“管理人員及具備特別資格的技術人員”制度設定明確的計分制度,透過量化的標準減少權限部門審批的隨意性和主觀性,增加審批的公信力,回應各界的質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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