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馬下月開徵旅遊稅
【中新社吉隆坡九日電】馬來西亞旅遊及文化部長納茲里否認八月開始徵收旅遊稅的傳聞。他堅稱,旅遊稅將會在七月一日開徵。
他八日晚出席“完美十七從心出發”研討會及晚宴後接受記者採訪時作如上表示。
未繳遊客禁止離境
馬來西亞國會早前通過二○一七年旅遊稅法案,規定所有酒店業者必須向遊客徵收旅遊稅,未繳旅遊稅的旅客可被禁止離境。此法令一旦生效,所有為遊客提供住宿的業者必須在三十天內向關稅局註冊,違例者可被判罰款不超過三萬馬來西亞林吉特(折合約五萬六千澳門元)或坐牢不超過一年的處罰。
納茲里表示,根據憲法,在國會通過的法案,不會輕易取消。法案生效雖然需要國家元首批准和簽名,但如果沒有國家元首簽名,法案也會在三十日後自動生效。
五星酒店徵卅八元
旅遊稅徵收將分四個等級,即五星級酒店徵收二十林吉特(折合約卅八澳門元)、四星級酒店徵收十林吉特(折合約十九澳門元);一、二、三星級酒店徵收五林吉特(折合約九點四澳門元);無等級酒店則收二點五林吉特(折合約四點七澳門元)。
納茲里早前表示,如果國內酒店入住率達到六成,這項新徵稅措施可為國家帶來超過六億五千萬林吉特的稅收;如果入住率達到八成,則可獲得超過八億七千萬林吉特的稅收。
他認為,“徵收旅遊稅可確保國家旅遊業每年都有穩定的發展資金,讓旅遊業更具競爭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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