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多年來,電話詐騙案件屢遏不止,從早年的假報親友遇事求援,至「猜猜我是誰」,再演變至近年冒認政府機關來電通知,騙徒除了假冒內地公安、政府部門外,還借用本澳警方名義行騙,甚至有部分詐騙電話竟顯示為本澳的電話號碼。日前,亦有報導有市民的微信頭像被人盜用且不斷向其友人求借紅包,事主發覺後報警求助,然而未有結果。這些騙徒作案頻繁,行徑非常猖獗,令人防不勝防,不少人曾上當受騙,並造成不同程度的損失。
電話電信詐騙雖手法多變,但最終都會以不同名目要求受害人回內地匯款到指定銀行帳戶內,如能針對此一匯款過帳模式多作防範和打擊,相信能有一定效用。內地公安部門去年十二月起已規定,個人通過銀行自助櫃員機向非同名帳戶轉帳的資金廿四小時後才到帳,以保障短時間內發覺被騙的受害人追回損失。其防範和打擊電信網絡詐騙犯罪的積極取態值得參考。
為此,議員關翠杏向當局提出以下質詢:
一、當局在二○一五年九月回覆議員質詢時曾表示:在該年八月,司警局與電信管理局及營運商代表開會,建議電信營運商參考鄰近地區的經驗,針對外地騙徒來電,但顯示為本地電話號碼的行騙手法,在外地來電號碼前加上標識符號,使市民易於識別假的本地電話號碼;電信營運商表示會積極研究能否從技術上作出標示。如今事隔二十個月,相關的研究工作進展如何?而對於這類顯示為本澳電話的外地詐騙電話,在現時的技術下又有否方法可以攔截?
二、除原有的宣傳方式外,當局會否因應電話詐騙多要求受害人到內地銀行匯款過帳的特點,善用出入境口岸的大型屏幕的警示宣傳,甚至在大堂顯眼的地方增設報案程序介紹的資訊,以提高市民的警惕,減少上當受騙的機會?
三、內地公安部門規定自去年十二月起個人通過銀行自助櫃員機向非同名帳戶轉帳的資金廿四小時後才到帳,以保障短時間內發覺被騙的受害人追回損失。儘管澳門情況有所不同,但面對日益猖獗的電話詐騙犯罪,以及盜用微信和whatsApp等私人帳號行騙的案件,當局除加強對市民的宣傳教育工作外,尚有否更進一步的主動防範和打擊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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