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修三階段萬五課程獲批
機構不執行規定措施或需停辦課程
【本報消息】第三階段“持續進修發展計劃”開展約兩個月,教青局延續教育處長江毅表示,首期有一萬六千多個課程申請,反應踴躍,其中一萬五千多個課程獲批,其餘課程因設置不合理、課時及收費問題等不獲批。對於新階段計劃要求七日內申報居民出席情況,現有七成機構按規定執行,他相信需時磨合,會先提醒機構注意新措施。
“持續進修發展計劃”機構講解會昨日下午三時在教青局仲尼堂舉行,由江毅、職務主管黃志勇、首席技術員梁美茵等,向機構講解申請本地持續教育課程及證照考試的程序、審批規定及其他注意事項,逾百名機構負責人參與。
講解會上,有機構負責人關注續辦課程的事宜,也有負責人查詢課程時間限制、導師健康證明資料等。
江毅表示,計劃自本年度四月十一日正式推出,首期申請反應踴躍,共一萬五千多個課程獲批,二萬多居民已報讀相關課程。新階段計劃推出兩項措施,一是機構七日內要申報居民出席情況,二是推出機構續辦課程。現有七成機構按規定七日內上報學員的出席情況,初期將不斷提醒機構執行措施,以便局方監察和了解課程舉辦情況。至於未來機構不執行措施會否有罰則?他以課程導師無理缺席為例,指當局將先口頭警告再書面警告,倘不改善,最嚴重會要求停辦課程。
在續辦課程方面,新階段計劃在同一批核期內,只要上課時間、課程大綱、收費不變,可提前申報並以自動化方式續辦課程。他指出,現時約有二百個項目申請續辦,藉此開展了三、四百個課程,措施深受機構歡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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