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兒童遊樂設施不足宜關注
呂綺穎促落實建親子館
【本報消息】共建好家園協會副理事長呂綺穎關注民署勒令關閉多間兒童遊樂場事件,指相關場所多設於工廈內,存在安全隱患。鑑於逾十間同類遊樂場無牌經營,足見兒童遊樂場的存在價值,值得政府深思。
倡活化工廈改用途
呂綺穎指出,本澳現時公共兒童遊樂設施在數量和質量上都未能滿足小朋友遊樂需要。不少家長反映每當節假日時,公共兒童遊樂設施總是逼爆,室內活動場地則寥寥可數。且公共兒童遊樂設施損壞後維修需時,兒童仍能接觸有關設施,安全成疑。由於工廈較商廈租金便宜,空間寬敞,為中小企開設室內兒童遊樂設施提供了良好條件,遊樂場因此應運而生。
她認為涉及改變工廈用途,會衍生諸多問題,建議政府參考鄰近地區做法,容許舊式工廈申請活化,可作工廈以外用途,包括寫字樓、住宅、藝術工作室、服務式住宅等。詳細運作包括通過修改相關法規允許工廈改變用途,提升工廈現有消防規格和相應配置。再放寬運動場地、親子遊樂園這類對樓宇安全及消防不會構成危害的用途限制,為相關兒童遊樂設施設立運作規範,令家長和業界雙雙受惠,提升工廈活化執行性。
她建議當局提升巡查兒童遊樂設施,檢討維護設施流程,縮短維修時間。兒童遊樂設施不足的地區應開闢更多空間,在新建公共設施中增加兒童遊樂空間,並在現有公園及休憩區中添置更多各類設施供兒童遊玩。期望當局多關注居民對公共室內兒童遊樂場地的需求,落實興建“親子館”,為兒童提供更多遊玩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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