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訊法例滯後 第三季訂時間表
郵電局:更新法例完善監管
【本報消息】新任的郵電局長劉惠明坦言,有關電信市場監管工作的法例法規因時代變遷而明顯滯後,因此電信法例中會有所更新,包括牌照稅項、罰則調整等,務求令政府監管更到位。
郵電局與電信局合併計劃從去年首季拖延至今年一月一日才成功合併成郵電局,至今已有半年,面對電信市場的不斷變化,以及市民不滿本澳電信營運服務質素差的抨擊聲音,劉惠明指要接手兩局工作並不簡單。
擬調整牌照稅罰則
她表示,以往郵政局屬於服務提供者,是自負盈虧機構,由購置至服務均由員工全負責,所以能確保監管、質量,而且營運上更在意成本效益。相反,接管電信範疇則是擔當監管角色,只能依據現行法律法規賦予權力監督電信營運者。由於兩局管理文化有別,需要部分改動,兩局合併後工作量大了不少。過程中需要不斷熟習,付出更多精力了解電信市場運作,例如將流程優化、明確責任歸屬範疇等,亦要清楚前電信局同事的個人能力及價值觀,幸好兩局人員磨合期不長,相信工作效益能加快。
對於本澳電信市場發展,劉惠明坦言有關電信市場監管的法例法規,因時代變遷而滯後。針對公眾一直關心的電信市場監管、營運商選擇、收費、網速等問題,在電信法例中會有所更新,包括牌照稅項、罰則調整等,務求令政府監管更到位。
局方人資配合工作
她指出,有關營運商的牌照或判給人合同日期,將來電信市場營運上都取態於技術中立,即將來發牌機制會較現時有所不同,當局會訂出時間表,加促電信網絡融合及匯流牌照的推進。這同樣是項大工程,畢竟涉及到行政法規,甚至電信綱要法更新,但當局有決心,而且必定要這樣做,否則難以根治現時電信市場的掣肘及監管。郵電局人力資源基本已全部配合,希望順利完成工作。
更新工作將朝幾方面進行,包括規管範疇,法律基礎、市場監察、消費者權益、技術依歸等,把以往所出現的問題夾集全球新趨勢、新技術,歸納出最適合澳門的條文納入新法中。立法進程涉及其他部門協調推進法律更新,還牽涉到業界持份者,當局會根據其可行性爭取於第三季內訂出時間表逐步朝目標進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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