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策倡加快設投發基金
發策的研究報告向特區政府提出多項建議,包括加快設立特區投資發展基金,帶動本澳企業積極參與區域合作。實施積極的企業與人才引進戰略及解決法律滯後問題等。
投資內地大型基建
研究報告指出,應由特區投資發展基金牽頭,在其轄下成立新的營運公司,吸納企業參與,在新區尋找有利的項目發展,帶動企業參與開發。向中央和廣東政府爭取,在CEPA先行先試制度框架下,獲取由特區投資發展基金參與投資國內和廣東省與民生較密切,並具一定盈利能力的大型基礎設施項目。考慮入股亞洲投資基金、絲路基金等,參與國家“一帶一路”戰略。
同時,大力引進國內外具影響、有競爭力的大中型企業在澳門設立地區總部,發展旅遊休閒、會展商貿、特色金融、文化創意、海洋經濟、互聯網+等新興產業。積極引進澳門各類新興產業急需的各種商業、科技人才。制訂更開放、開明的政策,特別要破除引進人才存在的各種制度、法律的關卡。
創新行政管理模式
法制方面,要解決人流、物流、資金流和信息流適當順暢跨境流動的問題,包括跨境工作、創業、學習、生活、稅務、醫療、社會福利等,必然要理順一些法律問題。建議特區政府及早關注,並組織法律專家及透過區域合作,理順有關法律問題,才能有效支持和促進粵港澳大灣區的發展。
建議創新政府的行政管理模式,積極提升特區政府的管治能力和施政效率,建立科學、民主的決策機制。實行“適度有為”的經濟政策,制訂明確的產業發展政策,有效推進澳門經濟適度多元發展。積極創建金融生態圈,完善發展特色金融業的營商環境。配合國家創新發展戰略,積極推進“大衆創業、萬衆創新”的策略,實施強而有力的企業扶持政策,積極扶持中小企業和青年創業,進一步完善和強化特區政府對中小企業的扶持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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