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視現行規定保障從業員安全
當局將修訂建築業職安健規章
【本報消息】議員關翠杏曾質詢當局《建築安全與衛生章程》的立法進度,勞工局長黃志雄回覆質詢時表示,局方正加緊完善法律草案文本,爭取盡快進入立法程序。
黃志雄指出,關於第四四/九一/M號法令核准的《建築安全與衛生章程》及其處罰制度的修法事宜,勞工局原定先循完善安全管理人員制度、明確特定工序由專業技術員負責,以及將承造商違反職安健規定的處罰金額調升五倍的方向優先立法。
完善草案文本
然而,隨着近年行業及科技的快速發展進步,建築業使用的施工設備、用具、工程技術以及器械等安全檢驗標準、技術要求及有關方面的規定,須與時俱進有所改變或提高。基於此,確有必要全面檢視現行規範建築業職安健方面的規定並修訂,以配合行業發展,更好地保障建築業從業員的安全與健康。
勞工局現正加緊完善法律的草案文本,包括調整及優化現行規範建築業安全施工標準的規定、完善安全管理人員制度、明確特定工序由專業技術員負責,以及調升現時違反職安健規定的處罰金額。在過程中,勞工局會持續聽取及收集業界與相關團體的意見,待完成法案文本修訂後,盡快爭取進入立法程序。
至於涉及其他行業的《職業安全健康規章》的立法工作,勞工局會持續有序推進,以便更好地保障各行業僱員的職業安全及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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